近日,中卫市民李先生向医保局咨询:本人患有“重度斑块型银屑病”,需要使用“依奇珠单抗注射液”治疗,为什么在有的药店购买该药医保可以报销,有的药店购买医保不报销?经市医保经办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双通道”政策,李先生竖起大拇指表示“这确实是一项医保惠民政策,真是解群众之忧,排群众所愁呀!”
“双通道”指参保患者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简单说,就是纳入医保的国家谈判药品,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无药的情况下,可按相关规定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前往定点药店购买,且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价格在医院和药店一致、医保的报销政策也一致。目前纳入我区“双通道”管理的药品范围包含406个协议期内医保谈判药品和21个竞价药品。
为规范有效使用医保基金,切实做好谈判药品落地保障工作,“双通道”实行“三定”管理,即使用谈判药品要“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中卫市医保局从基本条件、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等多维度设置评选指标,择优筛选出中卫市人民医院、沙坡头区人民医院等4家定点医院,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中卫一分店、宁夏永寿堂医药有限公司中宁北街店等12家药店纳入辖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范围,涵盖了市内所有统筹区。
“双通道”政策的落地实施,真正实现了让患者能够买得到、报得了国家谈判的高值药、救命药,既有效解决了医院“进药慢”、“无药”的问题,又保障参保患者及时享受报销待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参保群众通过定点医药机构“双通道”购买谈判药品享受待遇累计11243人次,产生费用2139.9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212.57万元,实际支付比例达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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