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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9-00091
文  号:
卫住建发〔2019〕205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9〕205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沙坡头区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

为确保在建住宅工程质量,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宁夏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实施办法》、《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结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常见问题,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在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及样板引路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住宅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决定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  长:童建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

成  员:李晓旭  邵全力  卢定业  汪伟鑫  孙江云  王立智  

三、检查方式

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为核心,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企业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随机抽查工程项目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1、2019年5月15日~22日,企业自查阶段;

2、2019年5月22日~29日,检查组随机抽查。

五、检查内容

1、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检查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标准情况,对分包单位严格实施内控制度的情况。

2、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砌体材料、砂浆、预制构件、防水材料及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

3、质量控制资料和样板引路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控体系、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等,落实分部分项验收,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引路覆盖装修工序,确保施工样板、现场一致性。

4、企业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企业制定、落实施工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方案情况,尤其是裂缝、渗漏、尺寸偏差、地面塌陷等问题。

六、检查要求

1、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完善自身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措施,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受检企业须向检查组提供在建工程信息一览表、自查记录、检查台帐、整改记录。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在本次专项检查前必须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对不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的企业,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综合运用诚信扣分、通报曝光、“黑名单”等管理手段严肃处理。

2、中宁、海原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于2019年5月29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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