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3)第(031)号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贺岩申请继承李惠娟、贺广居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惠娟(身份证号:64212319381001****)、贺广居(1929年12月16 日)
继承人:贺岩(身份证号:64212319581110****)
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卫字第1303号
不动产坐落:铁路华西一小区21#住宅楼3-36室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46.2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公示单位: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