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3)第(126)号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菊梅申请继承殷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殷星(身份证号:64032119820810****)
继承人:张菊梅(身份证号:64212419550608****)
不动产权证书号:宁(2021)不动产权第T0001566号
房权证卫字第00007703号
不动产坐落:朝阳路南侧红宝花园6#楼1-1502室
应理南街东侧旭日隆祥21#楼1-401室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119.94平方米、52.1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公示单位: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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