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2〕264号严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草原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出的关于“尽快编制草原规划。以“三调”为契机,查清草原类型、权属、面积、分布、质量、利用等底数。在此基础上尽快编制草原保护、建设、修复、利用规划,明确草原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理清遗留的国土规划与草原规划的一致性,划清草原与林地、耕地、荒地等土地资源的类型和界限。”
为有效处理草原管理相关工作,系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草原管理相关的调研和交流学习,通过详细了解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及相关草原奖补政策,目前,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调研情况,起草了调研报告,针对中卫市草原确权存在的问题,结合山林权改革工作情况,予以逐步落实。
二、提出的关于“划定基本草原。按照《宁夏基本草原保护管理条例》,核定基本草原保护区,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改。”
目前我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草原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全市草原面积及其植被状态,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基础上,配合自治区业务人员对全市草原进行基本草原划定,保持草原基本稳定。
三、提出的关于“完善草原监测评价体系。健全监测评价队伍、技术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植被覆盖度等指标,开展草原等级评定,推进监测信息化。”
一是监测科技化。在自治区草原工作站业务人员指导下,对辖区草原生态状态进行草原样地调查,开展草原监测,如植被盖度、土壤数据及病虫鼠害发生情况等,通过监测结果,科学测定植被盖度,根据监测结果,开展草原等级评定。目前县区技术人员有15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6人,其他人员2人。二是不断加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外派培训、线上培训等不断增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其草原监测评价能力,为我市草原监管提供人才保障,推进监测信息化。
四、提出的关于“开展草原科研。开展草原集中和分散管理、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和草原保护、草原生态和生产、生态资源和土地资源、城镇化和草原保护的关系问题课题研究。在退化草原修复、生态系统重建、生态价值评估、智慧草原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为科学保护和利用草原提供理论支持。”
在自治区业务人员组织带领下,我市技术人员,本着节约高效,先易后难的原则,配合自治区业务人员科学确定研究课题,为科学保护和利用草原提供理论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0955-8812826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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