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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18-89648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标  题:
2017年度市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2017年度市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的措施,检查督促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二)负责市直机关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按期换届改选。

  (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慎重的发展新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批工作。

  (五)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六)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

  政教育,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按照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为市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333894.20元,支出总计1328601.20元,年末结转5293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88465.4元,增长41%,支出增加383172.4 元,增长40.5%。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38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894.2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86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606.00元,占80.7%;项目支出256995.2元,占19.3%。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33894.2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8465.4元,增长41%。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328601.2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172.4 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科室作风建设科,退休1人,新增3人。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86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172.4 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科室作风建设科,退休1人,新增3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8601.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7100.00元,占72.8%;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894.2元,占20.5%;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7507.00元,占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00.00元,占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51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86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科室作风建设科,退休1人,新增3人。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606.00元,其中:人员经费996130.51元,公用经费75475.4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05637.51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59826.71元,增长65.9%。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790.69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939.31元,减少12.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493.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95元,减少1.1%。

  4.其他资本性支出7868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9280元,增长305%。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207.17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185.17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2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出国人员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生活费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7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75.49元,比2016年增加9537.49元,增长14.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8680.00元,支出决算总额78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资金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3.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空表表示该年度本部门不涉及此业务)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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