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501001/2018-67053 | 效力状态: | 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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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07 |
责任部门: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8-07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餐饮服务单位煤改气煤改电整治资金补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强化散煤整治,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分类施策、用户配合、依法管理”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行动,对散煤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全面加强散煤燃烧管控,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降低散煤燃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隽华 副市长
副组长:俞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玉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中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冯进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家骥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薛 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动办副主任
雍建军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
张海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格祥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副局长
高建国 市地震局副局长
万振林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维民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蒋建明 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梁 俊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爱平 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经理
汪敬堂 中卫市深中天然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学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一)餐饮整治组。
组 长:张学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 斌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政管理科科长
张奇才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科长
成 员:赵勇山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食药环侦察局副局长
雷亚强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林政科科长
吴元雄 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控制科科长
王永泰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福华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韩 涛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科长
成志刚 中卫市深中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职责:
1.对餐饮服务单位燃煤污染整治前期相关政策进行入户宣传,摸清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逐户建档立卡。
2.负责餐饮服务单位“煤改气”“煤改电”的申请、登记、验收工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协调相关事宜。
(二)散煤燃烧取暖整治组。
组 长:冯进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姬作收 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张 宏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韩 勇 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魏学峰 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副经理
候小平 中卫市深中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
张奇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科长
工作职责:
1.对散煤燃烧取暖整治前期相关政策进行入户宣传,摸清沿街散煤燃烧取暖经营单位底数,逐户建档立卡。
2.做好供暖管道铺设到位的沿街个体经营单位散煤燃烧取暖取缔工作;对供暖管道等铺设不到位、没有接通的个体经营单位实施集中供暖改造。
(三)协调督办组。
组 长:王中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学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吴元雄 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科长
常崇生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规划科科长
马 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工作职责:协调联络各工作组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督查督办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并下发催办通知。同时,每半月将工作情况专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阅。
三、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燃煤污染整治工作。
(二)市公安局。维护燃煤污染整治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行政执法部门在燃煤污染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市财政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争取的环保项目资金,及时向燃煤污染整治各工作组进行划拨。
(四)市环境保护局。落实散煤燃烧污染整治工作的优惠政策,督促有关部门快速组织实施,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餐饮单位煤改气煤改电资金补贴表进行审核;协调中卫市电视台、中卫日报等新闻媒体对燃煤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供热公司做好“集中供暖改造”新增入网用户的入网费用和供暖管道施工保障工作;做好燃煤污染整治过程中取暖管道铺设接入问题的协调,协商处理经营单位供暖欠费问题。
(六)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做好因开展燃煤污染整治工作铺设管网占用城市绿地、迁移树木等所需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提高办理效率。
(七)市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公共交通、电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燃煤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工作,牵头做好餐饮单位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加强用气、用电计量器具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质监管。做好所辖区域散煤燃烧经营单位的宣传、引导和发放《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污染的通告》;负责接待此项工作的来信、来电、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九)市消防支队。做好煤改为清洁能源的验收工作,加强整治过程中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对申请安装使用电能的用户进行安装并提供电力保障;对因实施燃煤污染整治工作需更改线路或增加电力增容设施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动员各社区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开展禁煤行动,协调社区、物业公司积极支持、配合煤改气等工作。
(十二)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规范整治户外经营散煤燃烧摊点;对冬季继续使用散煤燃烧取暖的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及处罚。
(十三)中卫市深中天然气公司。对申请安装使用天然气的用户进行安装并输供天然气,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后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对因实施燃煤污染整治工作需开挖道路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并及时按规范标准修复;合力预算 “煤改气”工程造价,将预算方案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对申请安装使用集中供暖的用户进行安装并提供冬季供暖;对因实施燃煤染整治工作需开挖道路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并及时按规范标准修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31日)。各工作小组根据摸底调查登记情况开展入户宣传动员,采取发放政府通告或者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扎实基础;对散煤燃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并建档立卡,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分析,科学规划,分类改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餐饮服务单位改造(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在限期内完成改造;
(2)由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网格监管人员现场核实并经分局局长确认签字后,将申请报送至餐饮整治工作组;
(3)餐饮整治工作组根据申请完成再审核,由组长、副组长签字确认后将申请交予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完成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改造及后续工作;
(4)餐饮服务单位后厨改造设备设施等费用自理。
2.集中供暖改造(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对采取燃煤取暖的经营单位进行集中供暖改造。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污染整治工作的验收复查、补贴资金管理及拨付、确定兑现补贴政策。同时,针对逾期未申请改造的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取缔。
五、激励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对2018年11月30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煤改气申请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补贴。
(二)补贴区域。补贴区域为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三)补贴原则。先改先补、迟改少补、逾期不补。
(四)补贴方式。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灶眼和炉子数量进行补贴(灶眼、炉子数量以实际调查确认的数量为准)。
(五)补贴标准。
1.餐饮服务单位。燃料种类由煤改天然气的按每个灶眼5000元给予资金补贴(煲仔炉按单眼计算),每个炉子按3000元给予资金补贴;燃料种类由煤改为其他清洁能源的按每个灶眼、每个炉子1000元给予资金补贴。
2.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前申请并经确认的给予全额补贴;自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申请并经确认的给予50%的补贴;逾期未申请改造的依法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沙坡头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环保和安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有关企业要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安全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把控标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依法行政,免收改造经营单位各项规费,确保工作开展中经营户申请改造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政策补贴区域和标准执行,准确掌握经营单位改造完成时限,做好及时跟进工作,保证验收过程公开公正;供热公司要对新申请增加集中供暖经营户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入网费用。
(三)密切协调配合。沙坡头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情况沟通,搞好联络衔接,既各司其职、分线作战,又团结协调、合力攻坚,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大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协调督办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多到一线、多去现场,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反馈情况,妥善协调处置,务求工作进度、质量双达标;对工作拖沓、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及时通报或上报,对全局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餐饮服务单位
“煤改气”“煤改电”整治资金补贴方案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开展燃煤污染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由燃煤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资金补贴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补贴原则。先改先补、迟改少补、逾期不补。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前申请并经确认的给予全额补贴;自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申请并经确认的给予50%的补贴;逾期未申请改造的不予补贴。
第三条 补贴区域。补贴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沙坡头区实际城建区域,即宁钢大道以西、机场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包兰铁路以南区域。
第四条 补贴对象。对2018年11月30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煤改气煤改电申请和按期完成改造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补贴。
第五条 补贴方式。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灶眼、炉子数量进行补贴(灶眼、炉子数量以前期调查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六条 补贴标准。餐饮服务单位燃料种类由煤改天然气的按每个灶眼5000元给予资金补贴(煲仔炉按单眼计算),每个炉子按3000元给予资金补贴;燃料种类由煤改为其他清洁能源的按每个灶眼、每个炉子1000元给予资金补贴。餐饮服务单位每户灶眼、炉子补贴不超过7个,政府补贴资金不能高于天然气改造费用(改造费用不包含炉灶等设备设施费用)。
第七条 补贴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煤改造为天然气的,到所辖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填写《餐饮服务单位天然气改造申请表》(一式三联)后,报所辖市场监管分局,所辖市场监管分局网格监管人员现场核实签字报经分局局长确认签字后,将《餐饮服务单位天然气改造申请表》第一联留存,第二联由餐饮服务单位持《餐饮服务单位天然气改造申请表》到天然气公司办理改造手续。第三联由市场监管分局报送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
(二)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煤改造为液化石油气的,到所辖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填写《餐饮服务单位其它清洁能源改造申请表》(一式三联)后,报所辖市场监管分局;所辖市场监管分局网格监管人员现场核实签字报经分局局长确认签字后,由餐饮服务单位持《餐饮服务单位其它清洁能源改造申请表》一式三联到消防部门办理手续,经消防部门现场核查盖章后,将一、三联报送所辖市场监管分局。由市场监管分局将第三联报送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
(三)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煤改造为电的,到所辖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填写《餐饮服务单位其它清洁能源改造申请表》(一式三联)后,报所辖市场监管分局;所辖市场监管分局网格监管人员现场核实签字报经分局局长确认签字后,将《餐饮服务单位其它清洁能源改造申请表》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餐饮服务单位。第三联由市场监管分局报送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
(四)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煤改造为天然气的,改造完成后,餐饮服务单位持《餐饮服务单位天然气改造申请表》、天然气公司出具的发票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补贴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煤改造为液化石油气或电的,改造完成后,餐饮服务单位持《餐饮服务单位其它清洁能源改造申请表》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第八条 本方案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