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卫市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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