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640501001/2022-003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12-01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市涉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卫政办发〔2004〕95号

2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卫政发〔2011〕144号

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乡(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五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277号

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五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286号

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2〕133号

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7〕121号

7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气象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政发〔2011〕121号

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卫政办规发〔2021〕1号

9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卫政办规发〔2021〕10号


附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