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出炉
近日,市社保局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等文件要求,公布了2019年度村干部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标准。
依据2018年度自治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8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73元,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2810元;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自主缴费,凭缴费发票可享受村干部缴费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810元。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补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奖励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34元。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可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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