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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疫苗接种有何禁忌? 如何让老年人接种更加便利?——权威专家解答防疫热点问题

索引号 640501001/2022-0039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新闻传媒中心 有效性 有效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为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老年人接种禁忌怎样判定?如何让老年人接种疫苗更加便利?围绕社会热点关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作出解答。

问:老年人接种禁忌主要有哪些?

答:《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明确,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当前,老年人接种禁忌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

问:如何方便老年人接种疫苗?

答:《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明确,各地要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措施,继续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以选派诊疗和接种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组建接种小分队,携带接种后观察期间所需的常用设备和药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

方案还明确,接种过程中,除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操作外,要认真、细致对老年人做好解释,耐心回答老年人的询问,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温度。

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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