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春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19〕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19〕132、141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
高春花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原任的市地震局专职副局长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除;
马晓东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除;
黄玉华同志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人选,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谭政平同志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食品药品稽查专员职务;
刘学财同志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樊蓉同志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彭吉忠同志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人选;
免去魏旭东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黄学功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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