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伟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万伟中等1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市人民政府决定:
万伟中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琳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秀芬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楠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殿龙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淑兰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福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
郑华同志任市公安交通警察局政委;
郭鹏同志任市看守所所长(副处级);
王建军同志任市看守所政委(副处级);
以上10名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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