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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0-00371
文  号:
卫政干发〔2020〕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伟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伟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万伟中等1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市人民政府决定:

万伟中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琳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秀芬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楠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殿龙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淑兰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福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

郑华同志任市公安交通警察局政委;

郭鹏同志任市看守所所长(副处级);

王建军同志任市看守所政委(副处级);

以上10名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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