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政府人事任免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1/2020-00400
文  号:
卫政干发〔2020〕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温旭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温旭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温旭茹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晓梅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马晓宏同志任市第三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温旭茹、周晓梅、马晓宏3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