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薛军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薛军勇同志任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陆升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祁少波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子湄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马振钧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2年;
免去盛建宁同志市公安局政委职务。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陆升、祁少波、王子湄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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