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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111
文  号:
卫政干发〔202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鹏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钟河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天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李宏然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庞娜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田晓育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免去戎尽寒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波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王建虎同志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中华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立成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黑付仓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庞娜、田晓育2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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