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姜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3〕12、1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鹏飞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吉文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分管日常工作);
文铭旌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宏然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尚金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冯建军同志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明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免去任进文同志海原甘盐池种羊场场长职务;
免去李明善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志鹏同志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福才同志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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