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中卫市国际货运班列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卫政发〔2020〕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5号),经市政府2020年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中卫市国际货运班列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卫政办发〔2017〕108号),废止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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