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办)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1/2020-00626
文  号:
卫政办发〔2020〕6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规划编制类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能源、交通、燃气、热力等方面的规划(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工业领域产业发展方面的重点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社会事业方面的重点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七)重大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承办单位: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

(十)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十三)工业领域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

(十五)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项目(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职能部门)

(十六)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承办单位: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委员会)

(十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办单位:市商务局)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类

(十八)重大公共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十九)环境污染防治相关重要工作(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水生态建设重大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务局)

五、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二十一)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十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十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具有直接重要影响的事项(承办单位: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