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21-00020 | 文号 | 卫政干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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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巨宏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伟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常力群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海滨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雍正嘉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斌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张巨宏、张伟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