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22-00159 | 文号 | 卫政办发〔202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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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在全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在全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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