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22-00236 | 文号 | 卫政办发〔2022〕48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分工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数据有序共享的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依托“云天中卫”建设,积极推进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构建和各行业信息系统整合,取得了积极成效。整合了全市51个非涉密系统迁移上云,建设了中卫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城市综合信息库、区块链平台等数据共享核心基础设施,出台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管理办法,发布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目录,健全了数据发布、申请、应用工作机制,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体系基本形成。但实际工作仍存在数据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数据供需对接,构筑满足“数字政府”和全市智慧应用建设需求的数据共享体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紧紧围绕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依托“云天中卫”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数据共享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数字化发展,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数据有序共享的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权威性。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力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应用牵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业务协同为重点,推动实现全市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运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筑牢安全底线,确保数据共享全流程安全可控。
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确保数据共享规范有序。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建立中卫市层面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成中卫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优化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丰富基础共享数据资源;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和供需对接目录编制工作,全面摸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和普遍共享需求,形成中卫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完善中卫市数据共享供需对接和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建立中卫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录注册、发布、资源挂载、申请等工作机制,满足各部门数据安全共享交换基本需求;从技防和人防方面,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在辅助政务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和群众、助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三条主线,不断完善和优化基础数据和数据建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分级分类应用持续深化。
2023年底前,中卫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高效运行,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配合自治区建成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有力支撑数据安全高效有序共享;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分级分类应用持续深化,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数据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更好地满足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企业群众、支撑政务决策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对数据共享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数据支撑,助力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
1.丰富基础共享数据资源。优化中卫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数据高效采集分析、落地应用、清洗比对,支撑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全市各行业智慧应用提供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依托中卫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自治区平台联通能力,以应用为导向,推动各行业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建设城市运行、市情资料、动态业务、经济运行、社区网格等专题数据库,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基于大数据分析服务,不断优化、沉淀数据资源,深化数据资源治理模型,提升数据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丰富应用场景,发挥应用成效(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2.提高政务数据质量管理能力。数据提供单位完善数据采集源头管理机制,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落实政务数据的采集分析、落地应用、清洗比对、存储上传和开放共享责任(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数据使用单位在共享数据过程中,联合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单位开展问题发现、上报、排查、纠错、反馈、确认的闭环管理,以应用效果倒逼数据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配合单位: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市“云天中卫”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数据质量评价管理机制,对数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评估考核,不断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3.推进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推进已建非涉密系统迁移上云,新建非涉密系统依托政务云集约化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万兆到县区、千兆到乡镇和基层全覆盖,积极推进政法专网等各类业务专网应用加快接入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全面提升数据传输能力,畅通数据共享渠道,为全市政务数据的采集、汇聚、分析、共享等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直相关单位)。
(二)加强技术创新,构建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1.强化政务数据共享的平台支撑。加快完成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优化工作,并与自治区平台有效对接,实现目录共享和业务级联,构建国家、自治区、地级市三级贯通的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引用国产化产品,依托“云天中卫”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部署的区块链平台,深化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共享交换安全保障方面的应用,实现共享数据溯源、使用过程监管、日志审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的要求,各单位根据“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梳理本单位各类数据资源,形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目录发布、资源挂载等工作,并及时更新目录和数据资源。各单位以业务为牵引,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标,梳理本单位数据共享需求,形成中卫市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更新、管理(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枢纽功能。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工作统一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业务外,各单位不得私下对接数据,可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重复采集,增加社会成本(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三)以需求为导向,构建政务数据高水平应用体系。
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三条主线,构建数据共享应用体系。以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支撑,助推政务服务高效化、协同化、精准化。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汇聚机制,持续做好事项管理、数据报送、系统应用等相关工作,推动中卫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数据共享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数据共享安全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对数据共享涉及的系统进行安全管理防护,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强化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审计,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数据提供方加强对共享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安全责任,防范数据泄露和被非法获取。数据需求方应按照最小应用场景申请数据资源,确保共享数据规范使用,不被泄露、滥用、篡改,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数据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云天中卫”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承担议事协调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体落实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完善中卫市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和安全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由主管领导负责政务数据共享各项工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合理安排经费支持政务数据共享,相关运营维护费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中予以保障。各级信息化项目管理部门要把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作为项目批复、验收,运维资金申请的重要审核内容,凡不符合数据共享、数据安全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对政务数据共享相关经费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评估。由市“云天中卫”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中卫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监督评估办法,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任务进行重点督查。实行季度工作检查机制,制定严格考核项,督促、监督各部门共同推进数据共享工作。积极运用共享交换平台打分功能、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