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22-00350 | 文号 | 卫政办发〔2022〕80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