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二)根据《中卫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卫党办发〔2019〕42号)附件1中卫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的第十三项问题有关要求。
关于“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整改变形走样。中卫市未按要求将责任追究、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退水污染整治或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纳入整改措施清单”问题。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卫市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0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类别
中卫市黄河流域(含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城市饮用水保护。
(二)建设地点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三)责任单位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中宁县人民政府、海原县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
(四)主要任务
实施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工程;中卫工业园区中水、湿地出水综合利用项目;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建设工程;中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利用及管网工程;海原县老城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中宁县农村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沙坡头区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改厕项目;小湖、千岛湖空间管控工程;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海原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0项任务。
(五)实施时间
2019年实施7项,2020年实施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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