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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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日报客户端 | 解读单位 | 宁夏日报 |
1月30日,记者从中卫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中卫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23日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中卫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2022年2月,中卫市启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先后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建议、立法调研、召开立法论证会、梳理汇总、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程序,最终出台《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排放管理、运输管理、消纳管理、综合利用、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28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同时规定了建筑垃圾收费和投诉举报内容。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实行核准制度,对消纳场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要求、管理、封场等内容进行规定,鼓励社会投入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
《办法》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结合实际,涵盖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各方面内容,为建设美丽新中卫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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