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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8/2018-76305
文  号:
卫城管发〔2018〕29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城管发〔2018〕29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

 

 

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培育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新时代干部,促进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诚信守法市场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纪发〔2018〕137号)精神,现就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整治机关“三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能力及水平,着力解决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办事拖拉,为民办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突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门禁森严问题。是否存在保安、门卫或者值班人员禁止办事群众通行或以各种理由故意刁难、工作人员拒绝接待等问题。

  2.内部管理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或擅自脱岗;工作时间睡觉、进餐、串岗、娱乐;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页、视频,或做其他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事项等问题。

  3.便民服务问题。是否存在“12319”咨询投诉热线电话无人接听、接听后不受理不回复、受理后回复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AB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并为其提供内容目录和注意事项、填写说明、标准化的格式文书和范本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4.信息公开问题。是否公开了应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承办单位、办事地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及咨询方式等,是否全面、及时、如实更新公开信息;是否存在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折腾等现象。

  5.服务态度问题。是否存在不尊重群众,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是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困难诉求漠不关心、麻木不仁,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办理事项人员不在等为由推脱或敷衍办事群众;是否存在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为群众办事不耐心、不细致等问题。

  6.办事效率问题。内部办事程序是否过繁,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思进取、不专心,在位不在岗,懒于思考、懒于调查、懒于干事,有事找不到人;是否存在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超时限办理或应当场办理而未办理,借机吃拿卡要。

  7.履职不力问题。面对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工作方式等新任务不适应,不学习,不钻研,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对安排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工作怕失误,担心踩红线,触犯规则,不敢担当,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

  8.审批和执法问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接受服务对象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收费、搭车收费;擅自设立备案、审查、认定、评审等前置性审查(核)条件;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材料过多;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以及违规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安排3个月左右,从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注重抓好三个环节:

  (一)9月3日——9月30日,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查摆问题。要自觉对照突出问题,结合“四风”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摆出的相关问题,全面对照检查近年来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10月1日——10月31日,进行整改落实。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作出明确承诺。局机关将设立群众办事难问题的举报电话并在五楼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各科室要将整改承诺进行公开。局属各单位也相应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整改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10月20日——11月25日,开展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开展明察暗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各科室、各单位和干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将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采取谈话等形式,严格问责。

  (四)11月26日——11月31日,全面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注重将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抓。

  2.注重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要通过情况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整治项目、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整改项目,要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3.边整边改。专项整治活动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行业特色,不搞“一刀切”。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4.建章立制。要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重点围绕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探索为民服务的新举措,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各项制度,公开联系方式,坚决防止走过场,假整改。

  5.从严要求。要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有问题不整治、边整治边反弹、群众不满意的,局党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指正、督促问责。

  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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