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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9-11-25 来源:中卫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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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各部门、各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新建中卫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专家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满65周岁,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六)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本人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达不到条件(二)的,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技术性能及市场销售行情的,也可以申请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流程

符合评审专家条件且有意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进入中卫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95.173.246/public/ZW/dynamic/,点击左侧办事指南栏目中“专家注册”,认真阅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后点击同意,进入“专家信息注册”系统进行个人基本资料录入,确认相关资料填报完整后,提交市财政局审核。

(二)线下申报流程

申请人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如实填写《中卫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附件1),粘贴1寸彩色照片,并附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2、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3、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4、注册系统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专家信息审核

市财政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未审核通过的予以退回。

申请人可登录中卫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95.173.246/public/ZW/dynamic/查阅相关信息。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二)新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数据更新后自2020年1月1日启用,原专家库不再使用。

 

联系人:侯永明    联系电话:0955-7067883      

       李晓维    联系电话:0955-7067882

 

附件:1.中卫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2.网上申请注册注意事项

                 3.政府采购评审品目表



中卫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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