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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撤销新墩花园旧址、大河机床厂(0号车间、1号车间)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公示公告

2021-09-10 来源: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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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墩花园旧址、大河机床厂(0号车间、1号车间)于2013年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时被原中卫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登记并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新墩花园旧址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现由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作为城市绿化花卉苗圃培育场所,已不具备文物价值。大河机床厂(0号车间、1号车间)原由大河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使用,现大河机床厂已破产,车间闲置已成危房,已经不具备文物价值。

按照《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文件精神,我局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决定撤销新墩花园旧址和大河机床厂(0号车间、1号车间)两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现就撤销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新墩花园旧址、大河机床厂(0号车间、1号车间)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内容尽量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5-7018172

传    真:0955-7012130

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新闻传媒中心四楼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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