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36号)文件精神,2022年5月13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2〕42号)。目前,我局和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已对沙坡头区11个乡镇16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原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了更新,现需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因无法收回2009年已颁发的105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现将以下附件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共105本)公告废止。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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