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沙坡头区经营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36条客运班线和经营期限未满企业申请终止经营的12条客运班线予以公告。请相关经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立刚
联系电话:0955-7021579、7666327。
附件:1.经营期限届满未申请运营的客运班线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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