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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举措

2024-05-10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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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科室:

  为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中卫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举措》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举措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监督倒逼局、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科室集中排查突出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严密执法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监督内容

1.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

2.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等问题。

3.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

4.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5.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等活动;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6.对企业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有线索不核查、有案不立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1.成立工作小组

市局负责组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同志担任小组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科

2.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4月30日前完成)

市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时间不少于1个月,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知晓。

3.组织开展自查自纠(5月20日前完成)

一是从执法案卷中查找。对近三年所办涉企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查看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二是从复议诉讼案件中查找。凡是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一律要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三是从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查找。对近三年与本单位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新闻舆论批评稿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其中涉及的突出执法问题。四是从对口联系企业中查找。要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口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从中查找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案件,要采取领导包保、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抓好整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各、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科室的自查情况工作小结和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于  20245月15日前报市局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4.重点督查(6月10日前)

市局整治工作小组采取暗访、查阅资料、案卷抽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不认真,敷衍应付,以及群众或企业反映强烈的单位实施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形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市整治工作小组直接挂牌督办,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5.全面整改提高(6月底前)

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各单位要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优化到位,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要全面调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提高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严肃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广泛动员,提高站位,把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以提升执法满意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效检验整治工作成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各局要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做好与市局整治小组的联络对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整治。市局和各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小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治工作按预定目标推进。

、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科室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人:市局法制科李彩玲

联系电话:7013605


附件:1.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问题清单

      2.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成效统计表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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