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1日至11月1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卫市开展了巡视。2024年1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截至10月20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整改落实方案和3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牵头市级领导,确定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时限,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巡视整改工作全面部署、主动过问,统筹协调、及时督办,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市委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并对扎实推动巡视整改作出批示11次。市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领问题、领任务、领责任,以上率下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先后3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推动整改责任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量化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成立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方面的问题。
1.针对“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提出的贯彻意见落地落实上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30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贺信精神,并结合中卫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动态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结决定事项94项。
2.针对“市工业园区机关党支部和工信局党支部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一是工业园区机关党支部将巡视反馈问题列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第一内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每月党建任务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二是市工信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内容”“第一任务”制度。今年以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8次。
3.针对“抓主题教育还有不足”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及四级调研员集中补课学习,并将反馈问题列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对主题教育五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4.针对“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任务有短板”问题。制定《2024年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推动先行区涉及中卫市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5.针对“黄河堤防建设工程进展缓慢”问题。该工程已列入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加快建设。
6.针对“河长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卫市河湖长巡查制度》,全市县、乡、村三级河湖长1—9月有效巡河达2万次,巡河率达140%以上。二是开展河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57个,已全部整改。联合市检察院对黄河中卫段“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发现并通报“四乱”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督导沙坡头区、中宁县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自查出的25个黄河“四乱”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组织市直各部门在黄河中卫段开展巡河志愿活动,对黄河堤岸垃圾进行动态清理,并加强常态化巡查,进一步巩固巡河护河成效。
7.针对“大数据中心市建设任务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成立建设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工作专班,统筹市县(区)各方力量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做好大数据产业集群要素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持续扩大中卫数据集群规模,全力推进亚马逊、美利云等投运项目的扩容扩规,加快中交建、浩云等项目建设,1—9月,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新增标准机架2.1万架,累计达8.8万架,上架率77%;新增GPU算力卡1.58万张,累计达6.78万张,较去年年底增长42%;完成固定资产入统16.9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4亿元的88.3%;向上争取资金1.3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77.2%;1—9月电信业务总量14.9亿元,同比增长21.6%。三是印发《2024年中卫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重点任务和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上下联动推进数字政府和各行业智慧应用建设。
8.针对“未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建设项目清单”问题。制定《落实〈自治区支持中卫大数据产业中心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任务清单》,细化梳理50项具体任务,建立推进工作专班,统筹抓好落实,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9.针对“大数据产业延链强链补链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出台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建设若干政策,通过政策牵引,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数据服务、算法研究、智算服务等方面业务,引导企业不断开展高附加值平台服务。二是持续做大数据中心集群规模,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进“东数西存”向“东数西算”跨越。建成全国首个“万卡级”智算基地,累计部署GPU服务器8500台,安装GPU算力卡6.78万张,算力规模约2.9Eflops(FP32),算力质效指数排名全国第四、西部第一,绿色算力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二,算力载体节能型评估位列全国第一。三是持续加快数字赋能,狠抓延链强链补链,积极引进云计算、云制造、云应用、云服务项目,招引大有硕能、浮点科技、又拍云、航天驭云、上海鸿翼5家企业在卫注册公司,实现固投、营收等产业效益本地结算。1—9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2%。
10.针对“落实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任务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实施农业倍增行动,以建设乡村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聚焦枸杞、牛奶、肉牛、果蔬等产业,精心做好“土特产”文章,奶牛存栏13.9万头,肉牛饲养量稳定在39.3万头,肉羊饲养量稳定在243万只,完成瓜菜播种63.4万亩,创建万亩标准化种养基地(场)3个、千头千亩标准化种养基地(场)16个,创建千亩(头)示范乡镇3个、千头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村12个、万只肉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村3个,认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92家,四个“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二是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建成各类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16个,国家级、自治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个,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农场5家,创建蔬菜绿色标准园7个,建设玉米、马铃薯、小杂粮高质高效示范区18个。成功举办第九届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与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蔬菜客商签订产销协议171项,签约金额18.7亿元,“宁字号”“卫字号”等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11.针对“产业联农带农富农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联农带农促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2024年计划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60家以上。目前,已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58家,家庭农场96家。二是扎实开展农业倍增行动,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2024年争取自治区下达第一批财政支农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617万元,计划实施托管服务面积40万亩,各县(区)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遴选74家主体,目前已实施托管服务面积31.1万亩。2023年农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占总收入的37.1%。2024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占比34.7%。
12.针对“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问题。一是实施农民“四项收入”增收行动,支持发展联农带农产业项目10个,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大力推广联农带农典型模式,按时足额发放农民种粮补贴、草原奖补等惠农资金,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2元、增长7%。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市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0730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1652元、增长18.2%。三是把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鼓励群众就地就业创业。1—9月,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22.97万人。
13.针对“人才、文化振兴差距大”问题。一是持续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巩固提升“中宁枸杞技工”“海原司机”劳务品牌,加快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夯实乡村人才增收基础,加快实施农村特岗教师、特岗医师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开展“名家授艺”“名师带徒”等传承项目,打造第一批“塞上农业专家”工作室3个、“塞上文化名家”工作室1个。二是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不断满足乡村文化需求。三是持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024年全市农业系统招聘公务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31名。
14.针对“问题厕所整改率仅为42.6%”问题。召开全市农村户厕改造暨问题厕所“回头看”整改、农村户厕问题再摸排再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农村改厕“提质年”实施方案,成立督导组和核查验收小组,加强暗访督查。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问题户厕整改15591座,整改率71.9%。
15.针对“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任务还有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对有形有感有效建设示范市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制度,确保常态化开展、增强实效。
16.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执行财务管理办法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开设银行账户的宗教场所达916处。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财务进行代记账管理,确保财务收支规范合理。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不明显”方面的问题。
17.针对“‘六权’改革不到位,用水权改革推进力度不够”问题。制定《中卫市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取用水计划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2023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32.5%。
18.针对“山林权确权率仅15.6%”问题。加快山林地确权登记进度,目前全市确权颁证集体林地99.9万亩,确权颁证率由15.6%提高到80.4%。
19.针对“2022年‘六权’改革还有2项没有完成,1项没有启动”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制定《中卫市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理(试行)》,健全完善中卫市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2024年完成县域内工业用水权交易3笔,交易指标8.5万立方米,跨县域用水权交易1笔,交易指标54.3万立方米。二是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沙坡头区兴仁扬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5项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完成沙坡头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能监控、中宁县柳青渠测控一体化改造等项目,实现“县—市—自治区”三级水资源监测信息共享。三是对中宁县县域范围内农垦集团土地实现应确尽确,完成长山头农场、渠口农场土地确权登记106宗2.2万亩。
20.针对“医疗卫生改革有差距”问题。认真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市、县、乡双向转诊互认,公众自我健康线下服务管理,康养结合远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1家医疗机构实现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成区域医卫协同业务改造,建立市人民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基本信息及诊疗信息数据库,开展公众自我健康管理和电子健康画像应用。进一步完善远程诊疗体系,建成区域心电、检验远程诊疗中心,完成远程心电6万例。
21.针对“解决中卫市和沙坡头区城市管理方面权责不对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问题。建立以沙坡头区为主、市级指导监督的城市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组建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加挂城市管理局牌子),市住建局设立城市综合管理科,明确市住建局和沙坡头区城市管理职责,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活放权不放、事下编不下”、权责不清、权责不对等等问题。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22.针对“市辖区宾馆酒店和一些居民小区无法收看宁夏电视台和中卫电视台的电视节目”问题。一是督促三大运营商为用户办理电视收看业务时,开通收看宁夏电视台、中卫电视台功能并告知用户。二是联系协调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对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93家酒店宾馆3940间客房升级替换IPTV接收终端,保障了群众收看宁夏电视台和中卫电视台的需求。
23.针对“安全隐患整治有差距。全市缺失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道路安全护栏370公里”问题。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文件要求,部署开展全市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分两批四类解决全市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安全隐患,新建护栏41.4万米、标线7.9万平方米、标牌2542块、减速带0.4万米、警示桩582根、道口桩2785根,有效解决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道路等安全问题。
24.针对“全市还有89处宗教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问题。对89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宗教场所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逐项整改,目前已拆除改建35处,维修加固54处。同时,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认真落实宗教场所和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不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五)“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25.针对“每年未按照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问题。根据区、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向市直部门(单位)印发《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4年度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
26.针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有差距”问题。2024年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修订完善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制定2024年度市委巡察工作要点,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巡察工作方针,定期开展巡察,巡察报告多次获评优秀报告,并得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通报表扬。扎实开展巡察干部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
27.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班子成员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考察,推动形成明责、督责、述责、考责为一体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廉情抄告制度,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廉情抄告书13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六)“‘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
28.针对“前任市委书记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强市委常委会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均通过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深刻汲取何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进一步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守牢纪律底线、作风底线、权力底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
29.针对“近年来有个别市领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聚焦关键少数权力运行,不断深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方位监督。2023年以来审慎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10625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3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二是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化拓展警示教育成效,组织厅级干部和关键岗位“一把手”到吴忠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走进法院旁听现场庭审,到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让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2022年以来,分级分类组织1230批次3.4万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30.针对“新一届市委换届以来,‘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一把手”结合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委“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互相提醒,对新提拔的市直部门(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三是召开县(区)党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七)“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31.针对“政治监督精准性有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深化年活动,紧盯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聚焦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占用耕地屡禁屡犯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耕地问题7起,问责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
32.针对“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不足”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严格按照“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要求,2024年以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二是开展2023年以来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民生、国企、粮食、工程等领域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听取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33.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定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八)“‘四风’问题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还有短板”方面的问题。
34.针对“‘四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开展“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4起,处理34人,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6起,处理6人,查处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吃喝问题7起,处理14人。抓住元旦、春节、端午等关键节点,坚持节前下发严明纪律的通知、通报典型案例、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等做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要求、打招呼,划出红线、亮明底线。今年以来,通报2期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4起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发送廉洁提醒短信1万余条。
35.针对“抽查3个市直部门收文发现,2022年收市委和政府文件比2021年分别增长23%、23%、19%”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十不发文”规定,认真落实《2024年度市直部门(单位)发文开会限额》要求,2024年前三季度,以市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印发文件191件,同比下降53.1%。二是将市委和政府发文纳入为基层减负督查范围,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九)“领导班子建设还有欠缺”方面的问题。
36.针对“对市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监管有漏洞”问题。一是对市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集体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三重一大”相关会议674次。二是对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大额资金支出有的未经党组会研究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对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补充完善财务凭证资料。坚持举一反三,对近年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十)“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37.针对“机关党建抓得不实”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市直机关党建“网格化”管理机制,3名工委副书记和6名工作人员分别指导3个党建“片区”、12个党建“网格”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到包抓片区和网格单位指导工作。7月中旬开展了全覆盖督导调研,并召开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交流讲评会,对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对68个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考核,以集中点评和书面反馈的形式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加强跟踪督导,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市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体措施,优化完善考核评价内容。
38.针对“基层党建引领发展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全市“一肩三挑”比例达78%。探索党建共同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路径,通过以强带弱、抱团发展等模式,全市组建党建共同体20个,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149个,收益超过10万元的村达91.4%,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成效进一步显现。二是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案”思路,培育大战场镇“黄粉虫”养殖、常乐豆腐加工等一批新业态,2023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3亿元,同比增长55.7%。三是印发《关于对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的通知》,对县(区)2016年以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召开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评审会,对2024年实施的15个项目集中进行了评审。
(十一)“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方面的问题。
39.针对“乌玛高速中卫段沙坡头服务区内加油站至今无法开工建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乌玛高速沙坡头服务区项目建设各类问题,已为用地单位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现已建成1座加油站、2栋服务大楼、2座附属用房,用地单位正在办理消防、安评及成品油许可手续,手续齐备后正式投入运营。
40.针对“市政府公布2022年度的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有6项至今仍未完成”问题。6项决策事项已全部完成,已印发《中卫市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卫市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中卫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发展规划》《市辖区部分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资产处置方案》《中卫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中卫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中卫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中卫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中卫市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中卫市中心城区配电网网格化规划》《中卫中心城区5G网络通讯设施规划》。
四、关于“上轮巡视、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问题没有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着力解决审计反馈问题办法不多”方面的问题。
41.针对“中卫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福润苑B区3018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完工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问题。中卫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福润苑B区3018套公共租赁住房竣工验收备案于2024年3月全部完成。
42.针对“现行水价无法覆盖项目运营成本”问题。中卫市辖区城镇供水价格已于2023年6月1日起调整。经初步测算,2023年度中卫河北城乡供水工程单位供水成本3.27元/立方米(其中运行成本2.41元/立方米),平均供水价格2.38元/立方米,水价基本覆盖项目运行成本,财政未补贴。
(十三)“盯着抓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方面的问题。
43.针对“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八项‘再生水生产能力不足,利用率不高’问题没有完成整改”问题。2023年12月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再生水生产能力不足,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初验并通过自治区验收销号。
总之,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扎扎实实、可见可感的整改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5)7068584。邮政信箱:中卫市行政中心中卫市委巡察办(332室),邮政编码:7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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