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体现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原则,提高会展博览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市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会展博览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商规发〔2023〕2号)、《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3〕17号)、《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19日通知各单位报送了2023年至2024年度实施项目的申报资料,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决定对以下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奖补: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 |
中卫市文化旅游市场(有限公司) | 第二届文化艺术品交流会 |
中卫市金时轮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车展文化节活动 |
宁夏智慧商贸有限公司 | 中卫市2024家具(电)、建材文化节活动 |
宁夏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中卫房展文化节 |
宁夏清和艺坤广告有限公司 | 中卫四季鲜首届农副产品博览会 |
宁夏恒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4中宁县房地产·汽车·智能家电下乡巡展 |
以上评审结果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企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如对以上公司及项目资金有异议,请向中卫市商务局反馈、举报。
联系电话:0955-7068882
中卫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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