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宁民规发〔2024〕6号)精神,计划比选商业银行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
二、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
5.报名机构应为市级及以上的银行或市级及以上银行的分行,在本市区(县)设有分支机构。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商业银行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8:00前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须概述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情况、承诺书,并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址:中卫市民政局(政通东路005号)。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处罚情况等因素,确定养老机构预付费合作商业银行名单。具体结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中卫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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