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磋商会讨论,拟聘请以下中介机构的人员为我局的辅助审计人员,现将中选人员公示如下:
中选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机构 | 人数 | 推荐人员 |
1 |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 | 中资锐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5人 | 陆 蓉 |
董方杰 | ||||
徐建宁 | ||||
成媛媛 | ||||
吴丽燕 |
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卫市审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6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卫市审计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政通东路5号中卫市审计局法制科,邮政编码:755000;联系电话:0955-7068664,过期不予受理)。
中卫市审计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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