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工作方案》(宁环发〔2020〕40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99号)要求,中卫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并组织相关专家对中宁县秉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进行资料审查、技术审核和实地审查等,中宁县秉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安全生产与环保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M站)条件,现予公示。
监督电话:0955-7666291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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