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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三届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2025-07-21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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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卫市司法局经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马立山等22人为第三届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25年7月18日至2030年630


附件:第三届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中卫市司法局             

20257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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