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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公告

(2025)第010号

2025-07-28 来源: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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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955-7011169。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编码)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冯建成、李霞

房地一体转移登记

东园镇冯桥村

640502102204JC02002

285

住宅



登记机构: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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