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卫市2025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5〕10号)文件精神,经部门摸底推荐、条件审查、部门会商认定等程序,初步确定我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49家,现予以公示。
“白名单”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企业纳入“白名单”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实施“无事不扰”的精准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的“白名单”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说明理由,以便核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复核,最终确定“白名单”企业名单并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0955—8592340
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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