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中卫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时间及地点
(一)范围:报考岗位代码为ZW2025018,笔试成绩名次前12名的人员;报考岗位代码为ZW2025012,笔试成绩名次前3名的人员。
(二)时间:9月23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三)地点: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7室(沙坡头区文萃南街105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生请按照《公告》认真准备,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应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1份);
3.《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1份);
6.2022、2023、2024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留存1份);
7.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8.档案专审表。
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若报考人员自行放弃遴选资格,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并亲笔签名,将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市人社局审核人员留存(传真号码:7063903,电子邮箱:1953486645@qq.com)。
(三)因报考人员放弃遴选资格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者,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报考人员需由本人亲自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无法到达现场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模版见附件)。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手机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55-7063908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模板)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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