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卫住建发〔2025〕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宁夏启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且逾期未完成整改,我局已依法撤回并注销其资质证书(编号:D364025537)。为保障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宁夏启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资质注销后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对于已进场但尚未使用的该企业产品,应立即进行清退处理,并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源头审核与过程管控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在采购预拌混凝土等关键建材时,必须严格核查供应商的有效资质证书,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严禁使用无资质或资质失效企业提供的产品。
三、强化行业自律与内部管理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持续保持并不断提升自身在人员配备、技术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符合性,确保企业资质条件动态达标,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将本公告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并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使用无资质、超资质或已被注销资质企业产品等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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