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12-12 来源: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年)

备注

1

车辆保险服务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0000.00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存在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以开标当日工作人员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方式邮箱提交报名表后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文昌镇世纪花园A区北门世纪南路4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文昌镇世纪花园A区北门世纪南路4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74032017@qq.com行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磋商文件领取人:马波,联系电话:0955-706822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二楼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波

电话:  0955-7068225


附件:报名表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