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卫市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2〕16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3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对农业节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沿袭传统的农业种植结构,用水方式粗放,超计划取水情况时有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调优种植结构,大力推广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以水定地”要求,强化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加大农业种植调整工作力度,严控高耗水作物种植,扩大抗旱节水高效作物种植,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节水农艺技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实现农业取水量、耗水量不超计划指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加快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中卫市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2年全市发展高效节水农业20万亩。2023—2025年计划每年增加10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十四五末全市自流灌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扬黄灌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80%,高效节水农业面积累计达到50万亩。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2022年2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中卫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2022—2025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年下达春耕生产指导意见,调整粮食种植结构,逐年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2021—2024年,全市供港蔬菜面积分别为2.97万亩、2.69万亩、2.42万亩、1.99万亩,水稻面积分别为5.81万亩、4.69万亩、2.58万亩、2.54万亩。根据《“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中卫市2025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3.75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为10.340亿立方米;耗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0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为6.27亿立方米。2022年自治区分配中卫市农业用水量为12.890亿立方米,全市农业实际用水12.271亿立方米;总耗水量为7.239亿立方米,农业耗水量为6.472亿立方米。2023年自治区分配中卫市农业用水为11.883亿立方米,全市农业实际用水总量11.811亿立方米;总耗水量为7.000亿立方米,农业耗水量为6.245亿立方米。2024年自治区分配中卫市农业用水量为11.940亿立方米,全市农业实际用水总量11.364亿立方米;总耗水量为7.259亿立方米,农业耗水量为6.399亿立方米。2022—2024年度总耗水量均不超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值,2022年、2024年分行业农业耗水量分别超出目标值0.202亿立方米、0.129亿立方米。预计全市2025年取用水总量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14.07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12.241亿立方米以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主要指标(2024—2027年)》和水资源公报,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2—2024年目标值分别为:0.58、0.582、0.595,中卫市2022—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际值分别为:0.577、0.590、0.598,提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值,预计2025年度完成目标。
(二)印发《中卫市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2年全市发展高效节水面积20.87万亩,2023年全市发展高效节水面积18.88万亩,2024年全市发展高效节水面积12.55万亩,2025年已批复高效节水面积14.56万亩。十四五末全市自流灌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5.02%,扬黄灌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87.75%。截至目前,全市发展高效节水面积达到148万亩。
四、验收情况
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955-7067880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252号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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