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办投资〔2025〕824号)等相关规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文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招标工作,现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文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新建管道32.69公里,其中:给水主管5.79公里、再生水主管5.79公里、雨水主管5.79公里、污水主管6.72公里、供暖主管2.78公里、通信排管5.82公里;配套建设道路5.8公里及附属智慧照明、交安设施。概算投资21261.9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实际立项及规划批复为准)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执行,服务费暂定97.47万元。
三、服务事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公开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定标会议、协助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等;配合委托人按相关要求完成招标备案手续、提供招标过程合规性咨询、整理归档招标全过程资料等。
四、申请条件
(一)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成立满1年;需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完成“工程招标代理”名录备案,符合《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关于机构资质的要求。
(二)信用条件:“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主体。
(三)业绩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四)人员配置:项目团队配置严格按照《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组成,人员无违规记录。
(五)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比选。
五、报名及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2月13日12时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单位概况: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拟服务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成员简介(含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以往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业绩材料(合同、中标公告、备案证明复印件等)。
2.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服务方案,包括招标计划制定、招标文件编制要点、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办法设计、质疑投诉处理机制、风险防控措施、服务承诺、档案资料管理。方案采用A4纸张打印,单面不得超过15页。
3.服务费用报价:报名参选人自主决定,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已充分考虑公开招标全流程成本,无额外追加费用”)。
4.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工程招标代理” 名录备案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近3年无不良行为承诺书等。
6.参与本项目比选过程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三)材料递交要求: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送达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同时提交全套资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nsheke706767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中卫数据中心招标代理报名 +单位名称”)。
(四)比选评审:委托人综合考虑报名参选单位的资质信用、业绩经验、团队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各方面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结果公示:在中卫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中选单位,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亮、柳杰
联系电话:0955-7067679、0955-7067678
传真:0955-7067671
邮箱:jiansheke7067679@163.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委托人实施的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二)中选单位需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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