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3-23 来源: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切实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的行业乱象,杜绝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征集物业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问题线索。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征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场地、设施等从事经营活动;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

(三)住维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征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账务设立不标准,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住维资金及增值收益(利息)等问题线索。

(四)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征集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排水管道、水箱水泵、照明设施、饮水设施、电梯、供电线路、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安防监控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线索。

(五)住宅电梯维修维护不及时问题。重点征集群众反映电梯设备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等问题线索。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将保安服务混淆为一般物业服务、将保安员混淆为秩序维护员等规避法律约束的行为;擅自改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退出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未履行的交接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合法、对上级有关部门督办问题未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等问题线索。

联系方式: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55-7067701  jzjnk2025@163.com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0955-8812008  sptqjsjtj@163.com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55-5021806  869878507@qq.com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55-4016836  hyxzjj2019@163.com

来信、来访时请提供具体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事实、相关证据等线索信息,以便我局及时、准确开展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