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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度国土绿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3-23 来源: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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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自治区、市招投标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2026年度国土绿化项目实施,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国土绿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国土绿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业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内容:2026年度拟实施的国土绿化项目(包括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

(五)遴选数量:本次拟遴选2026年度第一批招标的6个项目的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选取1个代理机构)。

二、资质要求

参与遴选的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已在宁夏财政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或在住建厅完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三)近2年(2024年3月23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项目的成功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公告及结果网页截图等证明),具备国土绿化或相关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代理服务经验,熟悉林业行业政策、技术标准及采购流程的可适当加分。

(四)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证书、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2023年3月23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或住建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近2年项目代理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个,提供招标公告及结果网页截图,关键信息不得遮挡)。

(五)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开评标场所、监控设备现场照片。

(六)专职从业人员名单、政府采购培训证书、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及宁夏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查询信用评价或信用分值网页截图,以及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针对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代理实施方案、文件编制质量控制、质疑投诉应对机制等,格式自拟)。

(九)报价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宁夏相关规定,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报出下浮率,报价函需单独密封。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科417办公室(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

递交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话或网络报名。报名材料须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办法

由我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汇总后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6名为入选代理机构。若出现并列,由专家依次按专业能力、业绩及服务方案等再次打分确定。

本次遴选确定的6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承接2026年度第一批6个国土绿化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项目的分配,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打分排名及项目投资金额排名的结果综合确定。

遴选结果在中卫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事项

(一)2026年新增的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的代理机构,可在本次遴选的代理机构中根据综合打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一并负责该代理项目的控制价编制(审核)、项目验收、结算审核等第三方机构的选取。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人:高怀瀛    联系电话:0955-8812826

监督电话:0955-8812810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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