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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卫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2026-03-23 来源: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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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卫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中卫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用比选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中卫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服务事项

1.编制项目名称:《中卫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2.具体服务及编制内容:结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中卫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现状,开展立法调研与论证,明确管理主体、职责分工、全过程监管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完成《中卫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文本起草,并配合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政策研究、城乡建设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或具有相应立法服务能力的专业机构。

2.比选人在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立法草案编制、政策研究或城乡建设领域法规起草等相关业绩经验。

4.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及比选流程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12时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

1.报价函。参选单位根据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按固定总价方式自行决定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单位概况:单位及负责人、专业团队成员简介,相关工作基础、以往业绩等佐证材料。

3.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服务方案:包括立法调研思路、草案框架设计、时间安排、人员投入、成果形式等内容(不超过15页)。

5.其他佐证材料:可证明机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

6.廉洁承诺书:无行贿受贿及廉洁从业承诺书。

我局将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资质、信誉、业绩、团队实力、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材料递交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送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飞  冯晶

联系电话:0955-7067700

传真:0955-7067671

邮箱:1416602014@qq.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七、其他说明

报名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1年内不得参与我局实施的其他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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