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发〔2025〕2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经资料审核、现场核实、综合评估,现将合格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寄送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监督电话:0955-7067699、0955-7067671(传真)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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