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卫市城区水域生态补水及长效管护需求,规范取水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专业服务机构承担“中卫市城区水域水资源论证”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卫市城区水域水资源论证第三方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3.项目内容:对城区香山湖、沙坡头大道水系等城区水域进行水资源现状调查与科学论证。重点论证水域补水的水源可靠性、补水量合理性及水质安全性,编制符合行业标准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并负责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协助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服务要求及周期
1.服务要求: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宁夏关于水资源论证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确保报告质量,并对所出具的数据及结论负责。需指派专人全程跟进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批环节,直至取得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初审,后续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涵盖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或环保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2.信誉要求:社会信誉良好。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项目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实力。
4.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规模的水资源论证或水利/市政供水相关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及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的合格参选人,请于2026年5月1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名及参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及参选材料要求
参选文件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审查文件:
(1)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及无违规承诺书。
2.技术商务文件:
(1)单位概况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2)服务方案(A4纸打印,内容简洁,不超过15页),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背景的理解、论证工作思路与方法、进度保障措施、质量控制体系等;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3.报价文件:
服务费用报价函。(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含税),报价需充分考虑政策风险、市场价格波动等一切因素,一旦中选,总价不予调整)。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材料递交方式
参选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将全套资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邮箱(jiansheke7067679@163.com)。邮件主题及扫描件命名格式为:“中卫市城区水域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参选单位全称”。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与递交的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四)比选评审办法
比选人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参选人的资质、信用、经营状况、人员、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确定中选人。
(五)结果通知
中选候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将在中卫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合同。未中选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其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309室)
联系人:陈媛
电话:0955-7067679
传真:0955-7067671
邮箱:jiansheke7067679@163.com
六、其他说明
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及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资质业绩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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