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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6-05-26 来源: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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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闭环管控要求,规范市辖区存量房交易秩序,防范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宁建规发〔2025〕1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委托人”)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工作。为确保比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发布本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委托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辖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代理服务,委托人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具备资金监管服务能力的商业银行,承接辖区存量房交易资金专户开立、资金缴存、划转、利息管理、账目核算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监管服务。现比选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次招标的全流程代理工作。

(二)服务周期

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项目完成备案、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三)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规、完整的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等);

依法组织招标公告发布、答疑澄清、开评标、中标公示等全流程工作,确保过程规范、资料齐全、可追溯;

出具招标过程相关书面文件(含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等),协助委托人完成招标备案、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

所有成果文件需符合财政、住建等部门备案要求,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三、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包含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全流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前期准备:协助委托人明确招标需求、制定招标方案;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编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及评标办法,按规定完成内部审核及备案。

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组织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

答疑与澄清:组织现场踏勘(如需)、答疑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书面澄清,发布补遗文件并备案。

开评标组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会议,负责开标现场组织、记录;组织评标工作,保障评标过程独立、公正、合规,出具完整评标报告。

中标公示与备案: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全套招标档案资料,协助委托人完成招标项目备案、资料移交工作。

配合及咨询服务:配合委托人处理招标异议、投诉答复;协助委托人与中标银行沟通合同签订事宜;提供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协助完成后续资金监管业务对接等工作。

四、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服务: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及保密管理制度。

信用条件:按照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相关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主体,无招投标违规、执业失信等记录,无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业绩经验:近3年内承接过政府类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房地产相关政府采购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类似业绩(优先考虑存量房/商品房资金监管、银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人员配置: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政府采购或房地产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无违规执业记录;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资金监管业务流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人员证书、职称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确保人员稳定性。

五、报名及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单位须于2026年6月5日12时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具体包括:

单位概况:单位基本信息、资质等级、备案证明、内部管理制度、拟服务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成员简介(含人员证书、职称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同类项目服务业绩简介等。

服务方案:针对本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代理工作制定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计划、招标文件编制思路、开评标组织方案、质量控制措施、保密管理措施、工期保障方案、成果交付形式、后续服务承诺等;方案采用A4纸张打印,单面页数不得超过15页。

服务费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注明“已充分考虑本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服务成本,无额外追加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内类似项目(资金监管、房地产、银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前7日内)、近3年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无执业违规记录承诺书。

其他材料:参与本项目比选过程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材料递交要求

纸质版报名材料:送达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313办公室,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接收,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电子版报名材料:将全套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代理报名+单位名称”,邮件附件需命名规范,便于核查。

(四)比选评审

委托人将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报名单位的资质信用、业绩经验、团队实力、服务方案科学性、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评审过程全程规范记录,确保评审结果可追溯。

(五)结果公示

中选单位确定后,将在中卫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中选单位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得智白琳

联系电话:0955-7067680、0955-7067678

传真:0955-7067671

邮箱:jiansheju2009@126.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3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资质业绩、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列入不良合作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同级相关部门处理。

中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需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委托人将重新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开展工作,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次比选相关费用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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